2011-08-17 07:30:00 我要评论
崔岩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崔岩)“实行公车公营后,来往齐河和济南的票价,有望减少一半费用。”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齐河交通局运管所所长闫洪刚透露。
据闫洪刚介绍,齐河—济南线路目前的车票价格为10元,根据“公车公营”的规划,今后齐河—济南线路票价有望调整为5元。“目前方案正在审批,价格还没定,但降价是一定的。”闫洪刚说。
“公交车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而应以服务为目的。”采访中,闫洪刚反复重复这句话。闫洪刚认为,公交是公益性事业,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出行为最大的目标。而承包经营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在具体的经营中,难免会出现损害群众的出行利益的行为,所以公营是市场的选择,是老百姓的选择。
“乘客需要的是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目前来说还是公营好一点吧,毕竟相对来说更规范。”16日,不少市民通过本报线索库就客车公营与私营发表意见。“还是公营好一点吧,私营的超载、随意停车都不好控制。”市民张先生说。市民李女士则认为,“承包经营也并非一无是处,比如它的用工机制灵活,在某些方面服务更具灵活性等等,都是公营所不能相比拟的,如何扬长避短才是正道。”
“齐河到济南短短30公里地,一辆客车跑一趟需要一个半小时?”闫洪刚表示,由于承包经营中,为了谋求利益,经常出现拉客现象,有关部门往往难以控制。
根据目前正在审批中的公车公营方案,齐河—济南线路将通过两种方式运营。其中一种是齐河—济南点对点快客,全程不能停车;而另一种则是规划站点停车的公交车,通过两种方式来满足不同乘客的需求。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