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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占地问题起纠纷 推倒他人房屋被判刑

2011-07-16 07:4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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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因房屋占地问题起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宋某竟一时冲动,让铲车将马某的房屋推倒。最终,经检察机关起诉,宋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记者 吴允波 通讯员 徐振凯 报道
  本报青岛讯 因房屋占地问题起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宋某竟一时冲动,让铲车将马某的房屋推倒。最终,经检察机关起诉,宋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10年3月13日,因为土地使用争议,崂山区的宋某给马某打电话要求其拆除房屋,马某置之不理。随后,宋某一气之下找来几个民工及一辆铲车,来到马某的住处,指挥民工将马某夫妇架出屋外,搬出了屋中的物品,然后便命令铲车拆房。事后,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马某虽未经批准且无手续乱建活动板房,但该板房应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拆除,任何个人无权予以拆除。宋某指使机械车辆将该板房推倒,致使他人财物毁坏,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最终,法院认定宋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过这一案件,法官提醒大家,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切莫因一时冲动,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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