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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超标电动车 部分市民表示了质疑和抵触

2011-05-31 07:35:00    作者:   来源:生活日报  

关键词: 超标电动车 不可行 机动车管理 此事 车主 回购 交通安全事故
[提要] 国家四部委关于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的消息见诸媒体之后,在省城市民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多数市民对于这一政策表示了质疑和抵触,称这是一个“不可行”的政策。市民张先生2个月前刚刚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车,电动机功率是500W,属于“严重超标”的电动车。

  国家四部委关于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的消息见诸媒体之后,在省城市民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多数市民对于这一政策表示了质疑和抵触,称这是一个“不可行”的政策。也有部分市民担心,如果将来“超标”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是不是就要按照机动车来管理?比如要考驾照、走机动车道……
□记者 吴永功
担忧:“棍”扫一大片,我的车怎么办?
  “如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我家的三辆电动车都将会被淘汰,谁来补偿我?我以后上班怎么办?”得知有关部门将出台治理“超标”电动车的消息后,在省城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吴,头脑里立马浮现处一连串问号。小吴刚买的新房距离单位8公里,每天上班在路上花费25分钟,比公交车都快,这得益于他有一辆“宝马”——电动车。他担心,将来一旦政策细则出台,他的电动车在淘汰之列,他只能改变出行方式,这样一来,耗费在路上的时间将多出很多。
  市民张先生2个月前刚刚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车,电动机功率是500W,属于“严重超标”的电动车。他担心的是,如果“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会不会要按照机动车来管理,出门驾车是否要持驾照,甚至要走机动车道……
  据有关部门统计,如今山东省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400万辆。不可否认,电动车已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成为省城不少市民重要的代步工具,济南是个平原城市,市区内大坡较少,适于电动车通行。市民孙先生言辞激烈地指出,“交通安全完全可以通过教育管理来解决,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是违背民意的……听听老百姓的呼声,不要总做因噎废食的事情。”

质疑:“不可行”的政策能执行下去吗?
  四部委在《通知》中指明,淘汰“超标”电动车主要是针对近来发生的诸多交通安全事故。正是这个说法,赢得了部分市民的认同。市民杨先生评论说,“这是结合目前的交通实际所制定的得民心的措施。”不过,他也表示此事“重在落实,同时也应该为生产电动车的厂家想一下,最好能够两全其美。”
  然而,多数市民对于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的政策方案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真是一枚重磅炸弹,把百姓炸翻,这不仅是违背科学,违背社会发展进程,而且给百姓生活带来的不便不言而喻。”张先生激动地表示,此事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如果此事进行听证,“肯定不会通过。”
  “关键不在于车,而在骑车的人!”林先生认为,现在道路上横冲直撞的车辆,不仅仅是电动自行车,即使持有B牌照的摩托车都在市区路上、人行道上横冲直撞。“应该组织有关人员上路检查,发现违规严惩!”
  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玉分析认为,这份于今年3月份下发的全国性《通知》,并没有涉及到各地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不可行的政策”,执行起来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专家:政策执行成本太高,或将不了了之
  如何淘汰正在使用中的“超标”电动车?《通知》的要求是,或者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或者通过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电动车车主置换和报废,并且要求各地方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
  对此,山东大学城市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佃利教授表示,该《通知》影响到政策相关者的切身利益,执行难度非常大,可行性很低。“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这些都必然涉及到操作成本问题。此外,即使各地出台限期淘汰的时间表,推行政策所需的行政成本也非常大,最后这个政策可能不了了之。”
  “此外,政策出台的时机也有问题。”王佃利认为,如今,电动车市场已经壮大,所谓的“超标”电动车已经遍布大街小巷,此时再出台相关限制政策已经明显滞后,“一旦错过了最佳的管理时机,治理起来难度就会很大。”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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