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7 08:03:00
陈晶 来源:山东商报商报济南消息 (通讯员 袁致甲 孙成敬 记者 陈晶)日前,记者从章丘市物价部门获悉,从5月20日起,章丘商品房销售不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今年5月1日,章丘市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一套一标。
但前不久,章丘物价部门在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不少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存在标示不够醒目、标示内容不够齐全等问题。对此,章丘物价局将对其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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