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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电视台副台长突发10篇论文 涉嫌抄袭

2011-02-21 12:26:00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见过评职称抄论文的,没见过抄得这样明目张胆的。”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收到读者许隆洋(化名)的来信称,他经调查发现,山东省枣庄电视台副台长兼广告中心主任张静参评副高级职称的10篇论文,竟然都涉嫌抄袭,有的篇目甚至“通篇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杨陈晨在看了记者提供的两篇文章后表示,按照目前对抄袭的定义,“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县级电视台新闻节目之创新》一文属于对他的作品的抄袭,“按照抄袭比例计算,属于中度抄袭。她文章里的‘区县电视台资源共享’这部分可以说和我写的几乎一样”。

  类似的还有《论女性在广告中的形象》一文。该文的第3至6段(约占全文篇幅的60%)与刊载于《中国广告》2001年第3期第47至49页的《广告中女性形象的思考》一文(作者徐协)的前半部分内容高度相似,只有个别用字作了修改。

  而《浅谈电视新闻美学》一文连标题都未作改动,直接全文摘抄自刊载于《视听界》1986年第4期第15至17页的《浅谈电视新闻美学》一文(作者樊玉媛)。这也是所有原作中最早的一篇。

  樊玉媛的另一篇论文,刊载于《传媒观察》1995年第1期第13至14页的《辩证地看新闻报道的社会效应》一文也未能幸免。被“改头换面”后,出现在《现代视听》2009年第S2期的第205页。

  有3篇涉嫌抄袭论文的原作来自互联网。其中,《从〈百家讲坛〉审视中国媒体发展》一文的原作《透视〈百家讲坛〉,思考中国媒体发展》至迟于2007年6月发表于新浪网读书频道,署名潘琪雅。《专业频道传播效果探析》一文的原作被许隆洋发现出现在多家宣称从事论文代写的网站范文目录中,题为《现阶段影响我国电视专业频道传播效果的因素分析》。《中国传媒如何应对全球竞争》一文则摘抄自网友王飞2005年6月发表的博客文章,原作题为《小议弱小传媒面对强势媒体集团——中国传媒“入世”后所面临的挑战之一》。

  另两篇关于广告的涉嫌抄袭论文——《论广告中的欲望诉求》和《论公共领域中广告的角色定位》——均摘抄自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的《双重视域:当代电子文化分析》一书(南帆著)的第十章:“广告与欲望修辞学”。

  上述10篇涉嫌抄袭的论文的篇幅除1篇是1页半外,其余都是1页,不到2000字,也都没有任何注释。《社会阶层变迁与电视传播价值取向》一文涉嫌抄袭《现代传播》2002年第4期刊载的《当代社会阶层变迁与电视传播价值取向》一文(作者俞虹),前者的第1段第1句摘抄自后者的第3段第1句。但后者的那一句话有注释,用引号进行了标注,而摘抄后的版本在删去注释符号的同时也删掉了后引号,留下了“孤单”的半拉前引号。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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