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1 08:4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春节假期回来,再像以前那样十几个人群租在一套房子里,就不行了。自2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严禁群租。另外,2月1日还将实施的新法规有《发票管理办法》、《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此外,青岛本地也有一些新政策实施,如从2月1日起,市民再到定点社区医院看门诊大病时,不必再垫付医保报销部分了。
租赁 原有房间不得分割出租
十几名租客挤在一套房里的现象很快将被禁止了。2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该办法规定,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同时规定,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记者从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中心获悉,今年本市将掀起房屋租赁管理风暴,该中心把2011年确定为“住宅房屋租赁管理年”。届时将招百名社会协管力量,挨门逐户上门稽查,重罚拒不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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