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7 08:05:00 我要评论
李蕊 来源: 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8月26日(记者 李蕊) 26日,记者获悉,济宁市将对全市48家港口进行污染防治技术改造,这些改造工作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届时,改造验收不合格且整改不达标的港口码头,将被取消经营资质。
26日,记者从济宁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技术改造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做好南水北调济宁段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济宁市将对全市48家港口进行污染防治技术改造。济宁市港航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济宁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企业有48家。这些港口码头的污染防治技术改造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内容包括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堆场扬尘、前沿挡水砼坎设置、船舶垃圾接受四个方面。港航管理部门将在12月10日前对其进行集中验收。
验收阶段,将对未按时完成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技术改造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港口经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港口经营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取消其经营资质。
记者了解到,京杭运河济宁段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与航运结合的末端,主航道全长210公里,且支线航道众多。沿线港口年吞吐量达4500余万吨,年运行船舶近6万艘次,并呈现增长态势。据测算,济宁港航部门所管辖的区段内每年约形成固体垃圾3000余吨、液体垃圾2.58万余吨,提高港口码头的污染防治能力,已成为一项重要工作。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