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东各地 > 山东各地新闻头条
本站搜索:

为要欠款不料引发命案 欠债人强烈反抗被掐死

2012-08-14 07:54:00     作者: 晋森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曾某 非法拘禁罪 讨债公司 庭审 人不行了
[提要] 两万余元的欠账迟迟要不回来,债主曾某和女婿、外甥女雇佣了讨债公司,不料讨债公司的三人在拘禁欠债者何某时,遭到何某强烈反抗将其掐死。2000年1月,曾某联系了一家讨债公司,并和女婿颜某、外甥女魏某,一起乘车来到了何某的住处,与他们同行的,还有另一辆车上3名讨债公司的青年。

当庭进行宣判。

  两万余元的欠账迟迟要不回来,债主曾某和女婿、外甥女雇佣了讨债公司,不料讨债公司的三人在拘禁欠债者何某时,遭到何某强烈反抗将其掐死。事后讨债公司三人将何某尸体抛至一水井中,曾某投案自首,女婿和外甥女也相继被抓获,讨债公司三人仍然在逃。
  庭审中曾某说,他是一个不懂法的人,所以才害人害己。13日,这起案件在任城法院开庭,法庭一审判决曾某和其女婿颜某、外甥女魏某三人均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6年、5年以及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事件回放—— 讨债青年一下车 就说“人不行了”
  8月13日,一场秋雨淅沥飘下,给闷热了许久的市民带来了丝丝寒意。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一场为了讨债而非法拘禁他人致死的案件,正在审理中。
  庭审中,事情的原委慢慢浮出水面。1999年阴历10月,在黑龙江从事瓜子生意的魏某,让济宁的舅舅曾某帮忙联系销售。经曾某的介绍,魏某将价值2万余元的瓜子赊给了菏泽的何某,而何某在付了1000元的货款后,再也不付剩下的货款。曾某为了讨这笔欠款,先后20余次找到何某,却因当时没有写下欠条,而一次次遭到拒绝。感到讨债无望的曾某,想到了讨债公司。
  2000年1月,曾某联系了一家讨债公司,并和女婿颜某、外甥女魏某,一起乘车来到了何某的住处,与他们同行的,还有另一辆车上3名讨债公司的青年。来到何某家后,曾某以晚上找不到宾馆为由将何某骗出,另一辆车上的讨债青年将何某控制住,两车同时返回济宁,但在途中走散。
  几经波折,两辆车终于在济宁市中区喻屯镇碰头,不料讨债青年一下车,就对曾某说“人不行了。”曾某这才得知,回济宁的途中,因为何某一直在挣扎,讨债青年捂住其口鼻并扼住其颈部,导致何某窒息死亡。曾某和其女婿颜某慌忙将尸体投到喻屯镇一水井中,然后和魏某三人一同逃离。曾某于2011年11月投案自首,颜某和魏某则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被抓获归案,三名讨债青年仍然在逃。
法庭判决—— 触犯非法拘禁罪 三人均服从判决
  庭审中,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对曾某、颜某、魏某三人以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指出曾某主动联系讨债公司,并有预谋的将何某骗出,纠集社会闲杂青年进行讨债,在可预见会出现暴力殴打欠债人的情况下,仍然采取这种手段,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颜某作为参与者,也是主犯之一,并和曾某一起对何某的尸体进行掩盖处理。魏某作为参与者,也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是其并没有参与抛尸等行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庭在充分听取了公诉方、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陈述后,宣布休庭。
  11点50分,经过10分钟的休庭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决结果,曾某、颜某、魏某3人均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主犯曾某因为有自首情节,依法属于予以减轻处罚,3名被告在庭审中认错态度较好,并对受害人的近亲属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3名被告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曾某有期徒刑6年,颜某有期徒刑5年,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听到判决后,3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点评—— 为要合法债,做出非法事
  “虽然曾某三人是为了索取合法债务,主观上没有让魏某死亡的目的,但因为时他们纠集的社会人员造成了何某的死亡,所以不但合法的欠债没有要回,还要对何某家人进行赔偿,并受到法律的严惩。”作为本案的审理法官,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张兴良告诉记者,欠债人何某没钱还债,为躲避债务还搬了家。曾某和魏某本应以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但却从社会上召集闲杂人员对何某进行非法拘禁。本想达到自己讨债的目的,结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导致一条生命就此终结。
对话案中人>>
“不懂法,害了我”
  法庭判决后,曾某表示服从,不再上诉。记者与其对话时,带着脚镣的曾某一直反复地说着“不懂法,害了我。”
  记者:当时为什么没有对何某进行急救?
  曾某:因为当时是晚上,讨债的人见了我就说“人不行了”,我当时就懵了,一摸那人的呼吸和心跳都没了,当时也想赶紧送医院,但是那三个讨债的人恐吓我,不让我送医院,然后就开车走了。我当时吓得浑身哆嗦,就和女婿一起把尸体给处理了。
  记者:你家里还有什么人,这些年怎么过的?
  曾某:我还有个老伴,长期患病。我因为这个事一直在外面躲着,有时在垃圾堆里捡些废料卖钱,每次听到警车的声音都害怕,实在受不了这种煎熬,去年到公安局自首了。
  记者:现在宣判了,你有什么想法?
  曾某:不懂法,害了我。欠债一直要不回来,我心里着急,所以才找讨债公司。想着起码让他(何某)给我打个欠条。早知道是这个结果,我怎么也不会这样做……这件事把我和他(何某)都害了,还连累了女婿和外甥女。我一辈子都是老实本分的人,今年都快60了,到老了却出了这么档子事……

王晓亮

editor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