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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住户以心脏病为由转租廉租房被调查

2012-06-06 08:14:00     作者: 谢晓丽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廉租住房 要出租 贫困家庭
[提要]  2日,聊城怡香园小区廉租住房发放钥匙,180户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刚领到钥匙的当天,就有房子要出租。5日,聊城市住建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廉租住房不允许转租,他们会调查此事。 
    本报聊城6月5日讯(记者 谢晓丽) 2日,聊城怡香园小区廉租住房发放钥匙,180户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刚领到钥匙的当天,就有房子要出租。5日,聊城市住建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廉租住房不允许转租,他们会调查此事。 
  4日,记者在聊城一网站上看到一租房信息,出租的是怡香园小区内一套50平方米的房屋,为一室一厅一卫的格局,租金为每月450元。
  5日,记者按照租房信息上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对方是一位房产中介,他介绍,这套房子2日刚领到钥匙,是住户抓号选到的房子,但房子在4楼,楼层太高,这位选到房子的市民没办法住,才想到出租。“这个人年纪大了,有心脏病,根本爬不上楼去,才想出租。”这位中介告诉记者,房子是刚建好的廉租房,钥匙在房东手里,里面还没有任何东西,准备以每月450元的价格出租出去。
  记者试图要这位出租房屋的市民的电话,但房产中介拒绝提供。 
  记者了解到,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0元(包含物业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40元(包含物业费)。廉租住房大约在50平方米左右,每月租金约在100元左右。
  “没有办法住,可以弃权,还有很多贫困家庭在黑暗狭小的出租屋里住着呢。”5日,在怡香园小区,一位正在搬家的住户告诉记者,他们都管廉租房叫“贫困房”,不希望不需要房子的人住进来。
  聊城市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住房居住的,市住建委将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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