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血迹嗅出杀人犯 青岛警犬一年破案上百起

2012-03-27 11:14:00    作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技工证 指挥使用 被害人 民警 犯罪嫌疑人
[提要] 被害人俯卧在马路边,身中数刀,因失血过多死亡,现场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被害人的身份也无法确定。由于现场在村民寻找于某的过程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除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一枚足迹外,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被害人俯卧在马路边,身中数刀,因失血过多死亡,现场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被害人的身份也无法确定。没有任何线索,杀人案该怎么侦破?这正是警犬大显身手的时候 ,一滴血迹、一枚足迹,以此气味为源头追踪 ,岛城警犬屡屡破命案,并从最开始的一年几起到如今的一年上百起。

  一滴血迹嗅出杀人犯

  2004年,青岛市崂山区发生一起杀人案,被害人俯卧在马路边,因身中数刀失血过多而死亡。现场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民警对被害人的身份无法确定,对案件的性质无法确定,怎样才能快速破案呢?在此情况下,指挥部想到了警犬,并让警犬迅速到达现场,协助破案。

  到达现场后,民警张杰指挥警犬对被害人尸体周围进行细致搜索。5分钟后,在距离被害人尸体10米处,警犬作出示警反应,在此发现一滴血迹。张杰立即指挥警犬以此血迹为嗅源进行追踪,仅凭这一滴血能找到杀人凶手吗?

  由于该位置处于城乡接合部,白天来往人员较多,气味复杂,这给警犬的追踪带来很大的困难。最终,张杰指挥警犬采用“圈踪”、“接踪”、“跨越追踪”等多种方法,成功穿过多条胡同,最后警犬在一出租屋门口停了下来。

  民警立即对该出租屋进行勘察,在该出租屋内民警发现大量血迹及王某的技工证。王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早6时许,准备离青的王某在长途汽车站被抓获归案。

  经审讯得知:2004年1月15日晚,王某独自在出租屋内吃饭,此时突然闯入三名男子对王某实施抢劫,并对其进行殴打。在此过程中,王某拿起一把水果刀胡乱刺了几刀,一人受伤后三人同时逃跑。王某见有人受伤流血,由于害怕便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青岛。被害人受伤后因失血过多,步行一段时间后便倒在了路边,其同伙因害怕也弃他而去。后经民警多方调查很快将被害人的两名同伙捉拿归案,其供述与王某的供述一致,案件顺利告破。

  一枚足迹揪出奸杀凶手

  2004年,胶州市洋河镇发生一起杀人案。据被害人于某的丈夫讲述,于某白天去自家地里干活,直到天黑也不见其回家,起初以为于某到邻居家串门,但直到深夜也未见到于某,于某的丈夫便到邻居家寻找,也未找到于某。在村内寻找未果后,其丈夫便组织村民去于某家田地附近寻找,终于在距离田地不远处的水沟里发现了于某的尸体,只见于某下身赤裸,头部有血迹,于是立即报警。

  由于现场在村民寻找于某的过程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除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一枚足迹外,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由于距离案发已经24小时以上,而24小时对于警犬追踪来说,基本已经达到了能力极限。

  见此情况,张杰决定对现场进行再次勘查,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足迹特征后,他扩大了勘查范围,终于在距离中心现场200米处的一条小路上再次发现了半枚疑似犯罪嫌疑人的足迹。为了确定此足迹为犯罪嫌疑人所留,张杰提取了该足迹气味,使用警犬鉴别技术,对该足迹气味与中心现场犯罪嫌疑人足迹气味进行了认定,结果警犬直接认定两种气味同一。

  张杰立即指挥警犬以此处足迹为嗅源进行追踪,警犬兴奋地追踪1000余米后到达一个小村庄,并在该村许某(男)家门口停下。民警立即进入该户,在其院内发现大量有犯罪嫌疑人足迹特征的足迹,将许某控制后发现其双手有新伤,在其衬衣下摆处发现血迹。许某当即对其强奸并杀害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深沟内找出被分解肢体

  2010年,有人在天水路距离松岭路3.4公里处,路北侧绿化带内发现了一黑色塑料袋,打开后为一人头。经法医初步勘验:该头颅五官、头皮及面部皮肤均被人为剥去,暂时无法确定性别等相关信息。刑警支队指示警犬基地赶赴现场使用警犬协助工作。

  了解案情后,张杰安排两名带犬民警使用警犬分别向东西两方向进行搜索。经过2小时的不间断细致搜索,民警使用警犬完成了对天水路两侧距离中心现场1000米范围的搜索工作,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三日后,警犬基地再次接到刑警支队通知:天水路碎尸案犯罪嫌疑人已经确定,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的躯干等组织被其抛弃在滨海大道至天水路上案件第一现场之间的一条向北的山路上。

  到达现场后,张杰并未立即指挥使用警犬开展搜索工作。他在距离第一现场1公里处的一条向北的山路上发现多处汽车底盘刮擦地面的痕迹。据此,张杰立即指挥两名带犬民警使用警犬对该路两侧进行细致搜索。当警犬向北搜索1.5公里后,在山路东侧的一条深沟内,两头警犬均作出示警反应。张杰将该信息上报指挥部后,法医对该处发现的尸块进行了细致勘查,不仅找到了被害人的剩余尸块,还在其中发现另一男性被害人躯干部分尸块。

  在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此前还曾杀害一59岁男性,并将该被害人躯干部分尸块抛于此处的犯罪事实。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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