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6 09:15:00 我要评论
顾松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3月5日讯(记者 顾松) 3月5日,记者从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了解到,潜逃9年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徐某某被警方抓获并初步审理结束。据了解,2003年,徐某某通过伪造介绍信、身份证,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低价购买手机后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转手将手机全部卖掉,将非法所得数万元现金挥霍一空。
据滨东分局办案民警介绍,2003年6月16日,徐某某通过手机短信得知,某通信公司销售部搞手机促销活动,持本人身份证交上300元现金就可以买走三星X199CDMA手机一部(时价3600元),前提是必须使用本销售部的手机卡,每月最低消费300元,且使用期为一年以上。
于是,徐某某伙同好友李某,由李某利用工作之便取得十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徐某某负责起草虚假单位介绍信,伪造名为“崔武装”的身份证。事成之后,徐某某便持伪造的“永力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信,来到该销售部,自称是“崔武装”,系“永力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以公司的名义办理联通CDMA业务,花费3000元购得10部三星牌X199CDMA手机,并当场签订了使用合同。
徐某某拿到手机后便将手机卡拆下丢到了垃圾桶里,并将10部手机以每部1800元的超低价格出售,所得赃款全部挥霍一空。案发后,李某被滨东警方迅速控制,而主犯徐某某则“人间蒸发”。
办案民警说,案犯李某赔偿受害人后被取保候审,随后在淄博市临淄区犯案服刑4年。李某出狱后,办案民警考虑二人是同村好友,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但收效甚微。民警遂改变策略,将李某的父母作为突破口,经多次走访,民警获取了一个重要的号码,这个号码在2012年春节期间往家里打过一次,是找李某的,像徐某某。得知这一线索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摸排,最终在东城南一路将徐某某抓获。
经审讯,徐某某对9年前伙同他人伪造证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截至3月5日,警方已完成对徐某某犯罪事实的审查,择期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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