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持枪击伤他人后潜逃 30多天后到案

2012-02-23 08:29:00    作者:顾松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陈某 持枪 男子 办案民警 滨海公安局
[提要] 陈某与丁某发生争吵后,竟持自制枪支将丁某击伤。2月19日中午,专案组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踪后迅速出击,在西城燕山路某火锅店内将陈某抓获。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顾松 通讯员 赵玉萍  苏慧明) 陈某与丁某发生争吵后,竟持自制枪支将丁某击伤。案发后陈某潜逃,经过30余天的追捕,陈某在西城燕山路被警方抓获。截至目前,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1月12日凌晨2时许,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刑侦大队刑侦二中队接到男子丁某报警,称自己在河口区河瑞小区一居民楼处被人开枪击中,请求民警救助。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并进行侦查、勘验。“我们达到现场后,受害人丁某已经被送往医院治疗,嫌疑人陈某潜逃。”办案民警说。
  “侦查中,我们根据线索锁定了38岁男子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多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本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和戒备心理,案发后便四处藏匿并中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致使警方无法寻找到他的踪迹。
  2月19日中午,专案组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踪后迅速出击,在西城燕山路某火锅店内将陈某抓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起初陈某未能很好的配合审讯工作,2月22日,警方再次对陈某进行审讯时,陈某交代1月12日凌晨2时许,自己因朋友的事情与丁某在电话中发生口角,当两人在河口区河瑞小区偶遇后,丁某对自己出言不逊,一怒之下陈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枪支将丁某击伤后潜逃。案发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陈某先后在孤岛、仙河、东营等地靠临时租房来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2月19日中午,当陈某窜至东营找朋友聚餐时被民警抓获。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丁某被枪击中左侧肩部,伤情级别属轻伤。目前,陈某因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王晓亮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