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30 16:40:00 我要评论
潘来奎 来源:潍坊新闻网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也进入多发期。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山东省潍坊市决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烟花爆竹监管,从生产、运输到销售每个环节都不能放松。为此,山东省潍坊市对参与烟花爆竹监管的相关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各级安监部门向所有批发经营企业派驻安全督查员,各镇街都要落实包靠责任人,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各级安监执法监察队伍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常年零售网点安排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严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加强对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是否销售违禁产品,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
各级公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加强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
据了解,山东省潍坊市今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1月下旬起至2012年3月上旬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第一阶段:从今年11月25日到12月31日。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和许可工作;二是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第二阶段:从2012年1月1日到2月6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第三阶段:从2012年2月7日到3月5日,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
为克服麻痹思想,确保每个环节每个角落不出问题,山东省潍坊市将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另外,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正确燃放。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烟花爆竹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潘来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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