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1-09-30 10:13:00    作者:肖杰   来源:日照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省级文明城市 思想道德建设 物质文明 表彰决定 文明委 山东省委 党风政风 根本利益 维护群众 政治文明
[提要] 9月9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做出表彰决定,授予日照等12市为“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同时授予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省级文明区”荣誉称号。前段时间,山东省日照市被省文明委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五莲县被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

  9月9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做出表彰决定,授予日照等12市为“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同时授予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省级文明区”荣誉称号。这是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标志着日照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达到了新的水平,同时也标志着日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前段时间,山东省日照市被省文明委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五莲县被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由于测评成绩优异,日照市还被省文明委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莒县以全国文明县城的资格推荐到中央文明办,准备接受中央文明委的表彰。可以说,今年全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了全面丰收,取得了理想成绩。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包括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等一系列内容,既突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同时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的需求,有助于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改造人们的思想观念,增强人们的幸福感,是实现和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是造福人民的德政之举。正是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日照市以扎实的工作,丰硕的成果,顺利通过了省文明委的检查验收,赢得了创城的成功,这一成果必将有力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省级文明城市”这一殊荣的获得,必将进一步提高日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而有了这张崭新的名片,日照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将会进一步提升,日照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将会进一步扩大,日照的明天必将更加广阔。(肖杰)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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