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 威海市民买到“问题肉”可持小票索赔

2011-09-14 09:45:00    作者:孔军强   来源:威海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办法 屠宰厂 小票 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检验信息
[提要] 从10月1日起,山东威海市民买到有问题的猪肉,可持追溯肉制品来源的小票,找厂家退货索赔。威海市贸易办生猪屠宰办负责人刘晓春说,这意味着,市民今后如在规范市场上买到有问题的猪肉,将有机会找厂家退货索赔。

  从10月1日起,山东威海市民买到有问题的猪肉,可持追溯肉制品来源的小票,找厂家退货索赔。这是9月9日记者从山东威海召开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新修订的《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屠宰与检验信息以及生猪产品流向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同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缺陷生猪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不安全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生猪产品,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威海市贸易办生猪屠宰办负责人刘晓春说,这意味着,市民今后如在规范市场上买到有问题的猪肉,将有机会找厂家退货索赔。(孔军强)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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