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再次提高

2011-08-01 14:25:00    作者:臧岳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退役士兵 自谋职业 军龄 考试分数 士官
[提要] 7月31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民政局获悉,潍坊市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经出台,除了坚持“阳光安置”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往年政策外,山东省潍坊市今年也还出台了“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再次提高”等一些新政策。

  7月31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民政局获悉,潍坊市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经出台,除了坚持“阳光安置”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往年政策外,山东省潍坊市今年也还出台了“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再次提高”等一些新政策。

  山东省潍坊市民政局安置办主任赵长福告诉记者,潍坊市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将进一步完善扶持就业为主,安排工作、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对转业士官、因战因公被评定为5至8级伤残等级和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实行重点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后,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今年对指令性安置继续实行“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即公开安置政策、公开安置计划、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在潍坊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潍坊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监察局、潍坊军分区等参加的考试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分为两部分,一是对退役士兵进行文化考试;二是通过考核档案材料,根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的表现量化打分,与考试分数合并,即为考试考核成绩。

  2011年,市直将继续积极扶持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是放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时间。退役士兵在市安置办报到后至择岗后2个月内均可申请自谋职业;二是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市直今年将再次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将城镇义务兵的补助金标准由27000元提高到30000元、之后军龄每增加一年,一次性补助金增发1000元;转业士官军龄满10年的补助金标准由39000元提高到42000元、之后军龄每增加一年,一次性补助金增发1000元。(臧岳)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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