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遇交警,主副驾驶换位 被识破后难逃处罚

2011-07-16 09:58:00    作者: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记者 姜萌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醉驾 处罚
[提要] 酒后驾驶油罐车,路遇交警临时与副驾驶员交换位置。15日,记者获悉,开车来青运柴油的淄博小伙王某,在返程中因醉驾被城阳警方查获。

    本报青岛7月15日讯(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记者 姜萌) 酒后驾驶油罐车,路遇交警临时与副驾驶员交换位置。15日,记者获悉,开车来青运柴油的淄博小伙王某,在返程中因醉驾被城阳警方查获。

    14日下午3点左右,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在正阳路八岔路口执勤时,一辆淄博号牌的油罐车由南向北驶来,由于涉嫌超载,民警示意停车。可身着红色上衣的驾驶员却加大油门闯关,向前驶出100多米后被民警拦下。

    刚才的红衣驾驶员却摇身一变,从副驾驶座上走了出来。红衣男子说话间有股刺鼻的酒精味。经过民警的耐心说教,两人终于承认换位的事实,红衣男子对酒后驾车事实供认不讳。血样化验结果为170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车。

解西伟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