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2 16:14:00 我要评论
徐艳 来源:齐鲁晚报1日上午,民警对查获的假校车清点人数。 通讯员 孟超 摄
本报3月1日讯(记者 徐艳) 本该报废的客车,经过改装、私自伪造行驶证和校车临检标志后偷偷接送学生。3月1日上午8时许,接到群众举报后,日照交警直属大队民警经过堵截、跟踪,将这辆冒牌校车查获。令民警吃惊的是,核载29人的车辆竟然还超员6人。
3月1日凌晨6时许,日照交警直属大队事故处理科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在日照市外国语学校接送学生的车是假校车。
该群众称,这辆假校车从山海天出发,在周围接了一圈孩子后,途经青岛路和海曲路路口,再到达学校。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事故处理科专门安排两辆警车在相关路段设点盘查。
7点45分左右,在青岛路与海曲东路交会处设卡的民警发现了这辆假校车。“发现该车后,我们的巡逻警车就一直跟在车后面。”直属大队事故处理科四中队中队长王冰说,民警一路跟踪十余分钟后,车辆到达目的地日照市外国语学校。
见这辆假校车停住,在警车上的民警迅速冲了过去。车门一打开,民警开始数,1个、2个、3个……一共从车里出来35个学生。
当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例行检查时,司机拿出了一张注册日期为2004年4月27日,核载人数为35人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的信息显示车主为杨某。但当民警按照该行驶证的编号进行查询时,却发现行驶证真正的注册日期是2002年4月27日,核载人数为29人,司机提供的行驶证是伪造的,且该车还马上到达报废期,车后座也被进行过改装。
当民警查看车上贴的校车临检标志时,发现标志的字体模糊且跟交警统一发的标志不一样。通过系统查询,该车并没有在交警部门登记,不属于校车。
日照交警直属大队车管所所长焦玉波告诉记者,正规的校车每年需要经过暑假、寒假两次车检,车检合格后交警为其发放校车临检标志。杨某在2011年寒假进行校车体检时,由于其车辆于2012年4月到达报废期限,所以民警便没有对其发放校车临检标志。
随后,民警将该车车主杨某传唤到事故处理科进行调查。杨某却矢口否认行驶证是其伪造的,并称是别人闹着玩放到其车上的。对于车上的校车临检标志,杨某则称是从别人那花20元钱买的。
民警告诉记者,杨某因伪造行驶证或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5000元的处罚,因其车辆超员20%以下,也将被罚款100元。
□学校说法
请家长一起 举报“黑校车”
3月1日,日照市外国语学校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辆报废假校车被查一事,学校目前并不知情。
该工作人员说,学校只负责学生在校的教育、安全等工作,学生乘坐什么样的校车学校无权管理。“校车的事归交警管,我们对校车的安全问题没有监管的权利。”
但该校的工作人员还是提醒广大家长,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一定要让其乘坐正规的校车,一旦发现有违规或者超员的校车,请及时打电话向交警部门举报。
(记者 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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