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1 10:20:00 我要评论
李刚业 来源:黄海晨刊11月17日,山东省日照市教育局向各中小学下发通知,为了做好中小学和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近期,日照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对全市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市民发现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可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核准,并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学校自有车辆要确保各种手续齐全,不得改装、拼装,驾驶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更换驾驶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更换驾驶员的,驾驶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日照市教育局提醒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 (李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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