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1 17:44:00
徐艳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牟海龙)5月9日晚,日照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的严查酒驾行动中,查获一名醉酒驾驶人。经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1.9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成为“醉驾入刑”后,日照市查获的第一例“醉驾”。这名醉酒司机将面临被法院判决1至6个月的拘役。
5月9日晚8点,日照市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严查酒驾行动。参与行动的民警采取固定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执勤模式,重点查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日晚8点40分,日照交警东港大队民警在望海路查获一辆夏利轿车,驾驶人下车后满身酒气。交警通过酒精测试仪初步测试,发现驾驶人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5毫克。随后,民警将其带到日照市中医院抽血化验。经过抽血化验,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1.9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王某今年36岁,是个体经营户。9日晚,他与朋友在某饭店吃饭时,喝了半斤白酒、一杯啤酒。从饭店出来后,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的王某便开着他的夏利轿车,载着一个朋友打算回家。但当其行驶至望海路时被交警查获。
目前,王某的驾照已被吊销,交警已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王某将会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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