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6 08:39:00 我要评论
孙启孟 来源:青岛早报
家住青岛四方区的盛某自己创办网站,上传大量淫秽色情文件赚取点击率,想以此发家致富,没想到刚开办了3个月,仅赚到3000元钱就被公安机关查获。记者昨日从四方区检察院获悉,由于盛某上传到网站的淫秽色情文件数量巨大,判定盛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2万元。
网站打起色情招牌
据介绍,今年35岁的盛某只有小学文化,但对网络非常精通。2008年盛某
注册成立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门经营网站广告业务。刚开始通过加入广告联盟,将广告链接到自己网站获取广告点击率,虽然收入不多,但也比较稳定。“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我的网站点击率开始明显下降,我就开始琢磨创新,吸引更多的点击率。”盛某交代,他当时看到别人开的淫秽色情网站访问量高,就想着可以把这些网站内容转载到自己网站上来提高浏览量,没想到这一念之差就犯了法。盛某交代,从去年9月中旬开始,他直接从其他网站采集淫秽电子信息转载到自己创建的“唯美社区”网站,并在网站上设立“图片区”、“小说区”和“电影区”三个板块,发布了大量淫秽色情图片、文章、影像视频文件。为保证点击量,盛某一周对网站维护一次,不断更新内容。
网警发现色情网站
去年12月底,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监测发现,我市有人频繁利用FTP方式为大型淫秽色情网站“唯美社区”境外服务器上传淫秽色情图片,迅速在四方区康定路某小区将从事该网站运营的盛某抓获,并当场缴获用于上传淫秽色情图片的3台电脑主机及笔记本电脑、智能光盘拷贝机、移动硬盘等作案工具。
“短短3个月时间,网站的浏览量超过了百万次,日浏览量最多时有4万多人次,盛某也盈利了3000多元广告费。”负责本案的检察官介绍,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这个网站拥有的色情图片多达700张、影像视频近百部,电子小说近万部,这些内容全部色情露骨、淫秽不堪。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尽管盛某并未从淫秽物品中直接谋取利益,但他获取的广告费收入主要是通过加入广告联盟后利用淫秽电子信息增加广告点击量间接获取的非法利益,因此盛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同时,由于他在网站上传播的淫秽信息多达上万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盛某的行为最终换来10年的有期徒刑。
传播淫秽物品最高可判无期
据介绍,我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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