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9 13:29:00 我要评论
来源:齐鲁晚报近日《变形金刚3》、《哈利波特7》等国内外大片轮番上映,岛城的影迷们尤爱以团购的方式购买电影票。8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今年暑期团购电影票的投诉明显增多,其中大多存在“虚标原价、内定座位、另付费用”这三种猫腻。
本报见习记者 曹思扬 本报通讯员 王军
猫腻一:虚标原价
市民孙女士打算团购电影票看最新上映的《哈利波特7》,某团购网站推出了“仅160元享原价320元的某电影院IMAX 3D电影票两张”的活动,很让孙女士心动,7月31日,孙女士在该网站买了两张电影票。可是8月2日她到电影院消费时,却看到该电影院《哈利波特7》IMAX 3D电影票的现售价为120元一张,即240元两张,并非团购网站所宣传的320元两张,孙女士认为该网站的做法是一种欺诈行为,要求网站退款,但该网站的负责人却以折扣票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款。2日,孙女士将其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
工商人员指出,团购网站给出的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是一种虚假宣传,应满足消费者的退款要求。
经调解,商家同意退给孙女士160元钱,孙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猫腻二:内定座位
7月15日,市民施先生在青岛某团购网站上花160元团购了两张7月21日零时某电影院《变形金刚3》首映场的电影票,在付款之前施先生特意咨询了该网站关于座位分配的问题,网站的工作人员称座位是按照先到先得的顺序分配,施先生便放心付了款。7月20日10时,施先生来到电影院兑换影票,正赶上该影院举行现场抢票的活动,施先生得知首映场的大部分好座位都留给了这个活动,自己的团购票只能选剩下的角落座位,施先生对网站的做法很不满,找到网站要求退款并赔礼道歉,可网站的工作人员却称团购电影票一经售出不得退款,但可以给施先生调到别的场次去,施先生很珍惜首映场这个机会,当场未与网站理论,只好忍住脾气在角落座位处看完了电影。21日,施先生将其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湛山工商所。
工商人员认为,团购网站没有履行消费承诺,没有与电影院做好沟通工作,应对消费者的损失作出部分赔偿。
经调解,施先生称团购的电影票已消费,不再要求退款和赔偿,网站负责人对施先生赔礼道歉,施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猫腻三:另付费用
“仅17元,享原价60元的某影城电影票一张,不限场次时段,2D、3D影片通看。”青岛某团购网站的电影票团购活动吸引了市民张女士的注意,张女士与同事一口气买下了14张票。7月29日,张女士带着丈夫和孩子看《变形金刚3》,谁知影院的工作人员却称每张还得多交10元钱,理由为《变形金刚3》是3D电影,属于特殊影片,需再交纳部分费用。可7月30日,张女士的同事和4位家人去看普通的2D电影时,也被影院的工作人员告知每张需多交10元钱,理由同样是特殊影片应补交钱。7月31日,张女士和同事将团购网站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八大湖工商所。
工商人员指出,该团购网站在消费前没有告知消费者需额外付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满足消费者的退款要求。
经调解,商家同意退给张女士和同事8张电影票多付的80元钱,并退还剩余的6张电影票钱102元,张女士和同事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部门说法:
网络团购需谨慎
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指出,网络团购这种消费方式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消费者在购买低价物品及服务时,应三思而后行:一是在选择团购网站的时候,应关注团购网站的资质和口碑,查看网站是否留下了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备案号等,并核实团购网站的详细联系方式;二是查看团购网站的团购成功率和团购时间间隔,防范可能出现的消费风险;三是提前与网站联系,确定好消费项目,确认无隐性费用后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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