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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饭费拖了8年不还 村主任藏大衣橱被搜出

2011-07-30 22:44:00    作者:刘纯来   来源:半岛都市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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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2003年之前,即墨市龙山街道某村村委人员到饭店吃饭,欠下3000元饭费,店主多次催要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将村委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该村村委偿还饭店的欠款,但是8年来该村委一直没有还钱,法官多次协调也不见效果。29日清晨,即墨法院执行局法官强制执行,村委会主任于某藏进大衣橱里,最终被法官搜出,不久很快还清欠下8年的饭费。

    本报7月29日讯(记者 刘纯来) 2003年之前,即墨市龙山街道某村村委人员到饭店吃饭,欠下3000元饭费,店主多次催要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将村委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该村村委偿还饭店的欠款,但是8年来该村委一直没有还钱,法官多次协调也不见效果。29日清晨,即墨法院执行局法官强制执行,村委会主任于某藏进大衣橱里,最终被法官搜出,不久很快还清欠下8年的饭费。

    “29日清晨5时20分,我们来到龙山街道一村庄对村委会主任进行强制执行,没想到他躲到大衣橱里。”29日上午,刚回到即墨法院的执行二庭庭长金旭亮告诉记者,即墨龙山街道某村村委会主任于某从窗户里看到法院法官来到,知道自己将被执行,随即趁着法官还未进家前,悄悄躲到卧室的大衣橱里。法官和法警等10多名执行人员敲门进来后,于某家属称于某不在家里,大清早就出去了。执行人员发现,于某家属说话神情显得不自然,执行人员立即来到屋内搜查。“搜查完所有房间,没有发现异常,大家一想,他这么早不可能出去。”金旭亮说,执行人员在卧室发现墙边一排大衣橱有缝隙,打开一看,于某蜷着身子藏在里面,法官和法警将于某揪出来带走。

    在法院执行局,于某称之所以不还钱,是因为这饭费不是自己吃出来的,是前任村委人员吃的,不应该由他来偿还。于某不好意思地告诉记者,他躲进大衣橱就是躲避法官,村委没有钱,不愿意偿还这笔饭费 。他还说,自己上任后给村里垫付了30余万元,做了不少好事。

    法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村委会主任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有责任和义务履行法院判决。法官还说,于某已经干了三届村委会主任,没有理由不偿还村委所欠的饭费 ,即使当时不是他吃的,也要履行偿还饭钱的义务。在现场,于某让家人和朋友送来了7000元欠款。法官告诉记者,所欠饭费3000元,加上多年的利息,偿还总额达到了7000元,如果提前偿还或与申请人调解解决,就不可能多拿4000元,于某真是得不偿失。

    法官告诉记者,该村委所欠饭费是在2003年之前产生的,饭店店主于2003年将村委告上法庭讨饭费 ,2003年7月,法院调解此案,欠饭费的村委同意于2003年8月8日前付清。但是后来,村委一直不履行。法院多次找到村委,但是村委找种种借口拒不还钱。2010年,法官找到村委会主任于某,于某答应2010年12月底还钱,可是到期仍不还钱。今年5月,即墨法院执行二庭多次找到街道和该村委协调,一直没有结果。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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