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8 14:59:00
宋珊珊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宋珊珊) 7月1日起,对开发商收取的房屋预售金进行强制监管的制度将由市内四区扩大到全市,开发商不签监管协议,将不能取得预售证。
17日,青岛市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揭牌成立。该中心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以及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等工作。
据该中心主任孙连敏介绍,房产信息系统涵盖土地、矿产、测绘和房屋、住房保障、物业及房地产档案等信息。房产信息系统将逐步全省联网、全国联网,实现房产信息共享。市民是不是在限购行列,一查就知道。这将有助于增强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和服务能力。目前,七区五市国土、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房产信息已网络互联。
该中心另外一个重要工作是对房屋预售资金的监管。目前全国多个城市都启动了预售金监管工作,青岛对资金监管力度较大,由政府部门对预售资金进行强制监管。开发商必须先与市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和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才能拿到预售证,允许卖房子。
购房人所缴纳的定金、首付款及全额房款直接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开发企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须持用款计划及有关材料到监管机构进行申请,审核确认后银行才能拨付预售资金。
“资金监管后,这些钱首先保障工程建设,专款专用。银行账户和我们联网,每一分钱用到哪里,给了谁,我们都知道。开发商必须及时地向我们汇报资金的去向。”市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副主任卢宏钟介绍。
孙连敏介绍,市内四区从2010年3月开始率先推行预售金监管,一年来对104个房产项目共182.42亿预售金进行了监管,有效防止了开发资金被挪用,保障了项目按时完工,“效果不错,监管的项目目前还没有收到过市民的投诉。”孙连敏介绍,7月1日起三区五市(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和莱西市)也将启动预售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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