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5 07:28:00
连茂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半岛都市报5月4日讯(记者 连茂明 ) 5月4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2011年青岛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炉并开始实施。2011年,本市将在旅游行业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等八种市场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零负团费”
“零负团费”问题一直是困扰旅游行业的顽疾。今年,岛城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的八项内容中,将遏制 、扭转“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列为首位。根据整治方案,今年将加强对旅游广告的指导规范,旅游与工商等部门协作联动,集中力量检查治理旅行社以低价旅游广告招徕游客问题。
同时,加强对“零负团费”低价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旅行社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鼓励旅行社规范经营,抵制旅游商店、旅游景区严重质价不符和高价格、高“回扣”的经营行为。
欺诈游客曝光责任人
在今年的整治中,加强合同监管,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对旅游投诉中反映的增加购物和自费项目、质次价高以及违反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和压缩合同约定的游览时间等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不仅要查处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还将及时披露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结果,公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今年,还将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坚决查处旅行社除接待委托和招徕委托外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行为。坚决查处旅行社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等行为。
严查导游违法违规
在今年的整治中,将加强对“一日游”等城市周边游市场的治理整顿。重点检查经营“一日游”的旅行社是否有以下违法行为:不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委托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代理经营收客业务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招徕旅游者;未经游客同意改变游览路线、减少游览景点;擅自提价或向旅游者加收费用;欺骗、胁迫旅游者参观、就餐、购物或进行其他消费 ;收受回扣、索要小费 ;使用没有合法资质的车辆。
在旅游行程中,导游的作用至关重要。今年将加强对导游员的执法检查。如果导游存在以下行为,将受到严惩: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包括减少游览项目、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在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从事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未打接待社导游旗及无故不随团活动;讲解内容不规范,以低俗内容迎合游客。
禁用“准×星”字样
今年的整治行动还将依法查处无许可、无资质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旅行社、饭店、景区使用“准×星”、“相当于×星”等字样开展宣传招徕,误导、欺骗游客的行为。
同时,规范出境游市场秩序,开展赴台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出境游市场重点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赴台游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旅游合同和行程报价,坚决打击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赴台旅游业务。
此外,还将规范旅游包车市场,开展旅行社租、使用车辆专项检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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