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5 09:17:00
来源:半岛都市报2010年8月份,开发区的谭女士逛街时被一名陌生男子拦住,对方称撞伤了人,想用一下谭女士的银行卡,让朋友将钱打进卡里救“伤者”。谭女士在查明自己卡内的余额后将卡借给该男子,不料自己卡内的2万余元现金随后被取走。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
陌生男子拦路借卡
2010年8月,谭女士在开发区香江路某商场附近逛街时,突然被一名驾驶伊兰特轿车的男子拦住。“他说自己撞了人,要朋友汇钱过来给伤者看病用。”谭女士说,这名男子看起来很焦急,他称自己身上没带任何银行卡。“我当时心一软就拿出了自己的一张邮政储蓄卡。”谭女士说。
“你看看你卡里的余额,我朋友把钱汇过来后,我取出我自己的就行。”那名男子说,随后谭女士来到附近一家邮政储蓄营业厅查询余额。不料谭女士输入密码的整个过程,被该男子看得一清二楚,随后该男子给“朋友”打起了电话,称要将卡号告诉朋友,便拿着谭女士的银行卡走开了。
借出后卡内钱款被取走
就在谭女士焦急不已时,对方拿着卡回来了,称朋友还没有把款汇过来。有些怀疑的谭女士拿着自己的银行卡到营业厅一查,发现卡内的23300元现金刚被取走 ,而向自己借卡的那名男子已无踪影。
谭女士随后向警方报案,不久后这名陈姓男子向警方投案自首。
作案对象多为年轻女性
陈某供述,其作案对象一般选择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因为这些人缺乏社会经验,比较容易上当。当物色到诈骗对象后,陈某就编造谎言,以撞伤了人急需汇钱来救人等理由,借用被害人的银行卡汇钱,“为取得被害人信任,我经常当着被害人的面给同伙打电话,假装商量汇钱事宜”。
陈某说,等被害人同意借卡后,他们再鼓动被害人去ATM 机查询余额,借机偷看密码,然后借口说钱马上汇到被害人卡上,就将卡拿到自己手里,短时间内就将卡上的钱取完,等被害人发现挂失后已经晚了。
今年4月8日,黄岛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陈某犯银行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不得假释。通讯员 王民峰 焦宗莲 记者 王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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