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 14:56:00 我要评论
付然锋 来源:临沂日报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传播和谐文化,展示临沂良好文明形象,山东省临沂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研究决定在临沂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评选表彰百名“文明市民”活动。
据悉,推荐名额分配为临沂市兰山区推荐30名,罗庄区、河东区各推荐15名,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各推荐5名,市直各单位推荐20名,个人自荐10名。评选工作将按照文明市民评选标准和《临沂市市民公约》、《临沂市市民文明守则》要求,由基层逐级推荐和个人自荐,“文明市民”评审小组组织审核评选,评选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并进行命名表彰。
各区、临沂市直单位将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开展《临沂市文明公约》和《临沂市市民文明守则》的宣传教育,把评选活动同进行文明公民教育和群众自我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履行文明公约和文明守则的自觉性。(付然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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