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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基金委和山东省政府联合资助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

2012-05-19 06:57:00    作者:袁 涛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海洋研究 蓝色经济区
[提要] 本报济南5月18日讯 今天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资助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科院院士陈宜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家广,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出席仪式。
    □记者 袁 涛 报道
  本报济南5月18日讯 今天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资助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科院院士陈宜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家广,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出席仪式。
  姜大明在致辞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长期以来对山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研究、开发和保护工作,将其摆在重要战略位置,积极推动发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立足先进的科研经费资助模式和管理理念,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育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双方签署联合资助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框架协议,必将进一步加快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提升海洋自主创新、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对山东乃至全国海洋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全方位支持联合项目实施,加快推动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重在优化海洋学科建设、高水平研究队伍、海洋科技发展长效支持体制,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努力实现新的突破。
  陈宜瑜在致辞中说,此次双方联合资助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是加快我国海洋科技事业发展,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双方要围绕我国海洋学科发展的需要,坚持开放合作的基本理念,开展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推动学科发展和学科交叉,培养和集聚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共同提升我国海洋科学研究水平。
  根据协议,2012年至2016年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山东省政府将共同出资资助若干个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利用山东海洋科技资源集中的优势,加快国家海洋科技事业发展,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签字仪式前,姜大明会见了陈宜瑜一行。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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