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4 07:03:00 我要评论
郭静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5月3日讯(记者 郭静) 3日,从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2年将以县为单位整体推动“乡村文明行动”,县(市区)将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孙守刚出席并讲话。
孙守刚说,自2011年我省启动“乡村文明行动”以来,农村环境治理初见成效,但农村环境和文明风尚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因此,今年该项工作将继续推动,并把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
今年全省“乡村文明行动”将实施优化环境行动,以村庄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搞好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
同时,组织实施“新农村新生活”培训计划,围绕农村“家居净化美化、伦理道德、文化娱乐、亲子教育、身心健康”等内容,统一编写教学大纲,培训基层宣传骨干人员,为“新农村新生活”进乡到村入户做准备。通过组织评选“文明信用户”、“好媳妇”、“好婆婆”、“山东好人—每周一星”等道德模范典型评选活动,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在文化惠民方面,落实“文化惠民”的12件实事,推动每个行政村建立面向农民开放、富有特色、“一院多用”的农村文化大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在整合资源方面,抓好共建,尤其是发挥“第一书记”作用,组织带领农村群众大力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此外,今年还将组织“乡村文明行动”微电影评选活动,由各市制作上报1-2个微电影视频,依托评选结果,组织省数字化电影放映公司拍摄“乡村文明行动”电影宣传片,利用在全省农村放映公益影片之际巡回播放。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