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0 07:45:00 我要评论
李晓哲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半岛都市报11月9日讯(记者李晓哲) 城乡救助标准提高之后,本市部分优抚对象救助标准也随之上涨,共有3.1万人受益。11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残疾军人和“三属”定期抚恤金平均上涨15%,在乡退伍红军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120元提高到2380元,提高了12%。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中涉及的对象和内容比较复杂,要特别留意补助标准的名称和提标起始时间,尤其是“2011年10月1日”和“2011年1月1日”两个时间点。其中,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准有:一、二级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提高至每人每年14275元,三、四级护理费提高至每人每年11420元,一至四级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提高至每人每年8565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8560元;
相比之下,从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新标准较多: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抚恤金 ,具体标准可登录http://qingdao.mca.gov.cn/查询;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000元;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及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3000元;提高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解放后三个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6360元、6240元、6120元。
“此次提标惠及全市3.1万优抚对象,中央、市、区(市)三级财政需年增加资金 2500余万元。预计春节前可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市民政局优抚处金红介绍,也有些抚恤标准没有变化,比如孤老优抚对象增发抚恤补助、抗日老战士每人每年500元补助、城镇户口在乡优抚对象粮油补贴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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