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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于晓明任省监察厅厅长

2011-10-09 07:39: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于晓明 省监察厅厅长
[提要]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省长姜大明的提请,于2011年9月29日决定任命:   于晓明为山东省监察厅厅长。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1号)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省长姜大明的提请,于2011年9月29日决定任命:

  于晓明为山东省监察厅厅长。

  现予公告。

  (第92号)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的提请,于2011年9月29日任命:

  何传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肖辉德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93号)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的提请,于2011年9月29日免去:

  张铁汉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建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94号)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已于2011年9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9月29日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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