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教

济南将启动物业规范化整治 物业收费标准须公示

2011-05-11 07:50:00    作者:喻雯   来源:齐鲁晚报  

关键词: 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 物业企业 物业收费 公示
[提要] 10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将于6月份对全市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要求物业服务办事制度、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以及24小时服务电话必须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喻雯) 10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将于6月份对全市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要求物业服务办事制度、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以及24小时服务电话必须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根据房管部门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于5月底前,对所有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治理。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各类生活、建筑垃圾,疏清化粪池、排污管道,整治绿化。自我检查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是否定期公布等。

  物业与业主沟通不畅,也是双方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此次规范行动中,各物业服务企业将采取召开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开展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或者定期走访业主,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关系广大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生活质量和公共秩序维护方面的事务,如房屋共用部位专项维修资金支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停车管理、消防管理、绿化维护、投诉接待等,将作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重点。对属于开发建设期间遗留的问题、乱搭乱建侵占公共部位的问题、水电暖移交问题,将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反映并提出申请,促使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抓紧解决;对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将拿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在本次行动中切实加以落实和改进。

  据悉,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于6月份对辖区所有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也将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和评优的基本条件。对组织开展活动不力,没有达到规范服务要求的,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降级直至吊销资质。

刘宝才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