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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农超对接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

2011-05-06 07:21:00    作者:刘宝森   来源:新华网  

关键词: 农超对接 市场矛盾
[提要]: 为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产品生产的稳定发展,山东省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力争“十二五”末,超市农产品直采占生鲜农产品经营的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生鲜农产品直进超市销售比重达20%。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5日电(记者刘宝森)为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产品生产的稳定发展,山东省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力争“十二五”末,超市农产品直采占生鲜农产品经营的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生鲜农产品直进超市销售比重达20%。

  山东省商务厅、农业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意见》,表示将充分发挥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供应链的优化,实现“超市直采、产地直供”,从根本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按照计划,“十二五”期间,山东将重点推动一批骨干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起成熟的农超对接模式。通过农超对接,构筑起以连锁超市为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覆盖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新型农产品流通网络。力争“十二五”末,超市生鲜农产品占超市经营额的30%以上,超市农产品自营占生鲜农产品经营比重的80%以上,超市农产品直采占生鲜农产品经营的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生鲜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的比例达到20%。

  《意见》指出,当前随着超市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水平的提高、物流条件的改善、加工配送能力的增强,以及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集中产区的形成,全面推进农超对接的条件日趋成熟。

  山东省要求,各级商务、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种农超对接推广活动,对接双方要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连锁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农产品生产采购基地,扩大生鲜农产品经营规模,提高农产品直采比重。同时,严禁超市企业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超市企业要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场门槛,稳定对接关系。(完)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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