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8 10:44: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为了加快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鄄城县政府专门从相关部门抽调官员,组成项目建设指挥部参与拆迁协调,县里某领导任指挥长,并动员被拆迁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做工作”。
中秋节临近,山东菏泽鄄城县居民王小泽(化名)却没有一丝过节的心情,反而满腹焦虑——自家建好才两年的房子,正因“旧城改造”面临被强拆的命运。
这和鄄城县火热的城市开发有关。今年以来,鄄城县政府借“旧城改造”、加大城市开发力度等名义,引入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部分居民不知情、土地使用权尚未被收回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卖给开发商。随后,由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的项目建设指挥部不遗余力地劝说居民尽快搬迁,并不时上演“拆迁株连”的故事。
“旧城改造”波及新房
王小泽的自建房位于鄄城县黄河街和温泉路交叉口的东北角。在这一区域,分布着县中医院、师范学校、卫生局、国土局等单位的家属院以及柳园村的部分集体土地。记者从鄄城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目前,该区域的95亩土地已经被鄄城县政府列入“旧城改造”的范围。
按照规划,老居民搬走后,此地将被“打造成鄄城最美、最高端的生活空间”——一个名为“上海城市花园”的房地产项目将拔地而起。
让王小泽不解的是,自己家的房子才盖了两年,是标准的新房,怎么能成为“旧城改造”的对象?
该小区多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子都是1995年以后陆续建起来的,最老的也不超过15年,有的房子甚至是最近几年才建的。他们住的地方既不是旧城区,更不是危旧房,现在要拆迁重建,这不是明显的资源浪费吗?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5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那么,鄄城这次拆迁是否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公示的“上海城市花园”规划方案,该项目总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由20幢高层、小高层、多层住宅组合而成,将被“打造成鄄城最美、最高端的生活空间”。
显然,这是一个商业开发项目,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当地一位退休干部认为,这一区域周边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学校、医院、公园等,开发商之所以选择这一区域开发,正是看中了这一地块巨大的升值空间。
无独有偶,从该项目出发,沿着黄河街东行约1公里,就来到了鄄城县另一个“旧城改造”项目——“舜城国际”。该项目位于黄河街以南,将包括味精厂、拘留所、鲁西制药厂等单位家属区在内的141亩土地列为拆迁区域,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鄄城首席精品商住小区”。
9月16日,记者到该拆迁区采访时,正在搬家的几位居民告诉记者,这里的居民区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开始建设,完全建成不到20年,房屋质量依然很好,并不是危旧房,这个区域显然也不是旧城区。
记者在拆迁区甚至发现一栋刚刚建好的三层楼房,虽然尚未安装窗户、人还没有入住,但也要因“旧城改造”而被拆除。
记者调查发现,位于鄄城县城北部的老城区,旧房比较集中,却没有纳入此轮“旧城改造”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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