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

济宁出台办法保障地税征收

2011-06-13 14:32:00    作者:马辉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考核办法 税款金额 税款流失 协助义务 地方税收
[提要]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保障工作,近日,济宁出台了《济宁市地方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明确规定了市直27个部门、单位在涉税信息、税收执法协助方面的义务,这是全省市级地方政府首次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

  本报济宁6月12日讯(记者 马辉)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保障工作,近日,济宁出台了《济宁市地方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明确规定了市直27个部门、单位在涉税信息、税收执法协助方面的义务,这是全省市级地方政府首次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明确规定了市直27个部门、单位在涉税信息、税收执法协助方面的义务,市政府将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围,对负有地方税收保障责任和义务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办法》施行后,有关部门、单位不提供涉税信息或不履行税收执法协助义务,市人民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如造成地方税收流失的,市财政将按流失税款金额扣减责任部门、单位等额经费。

  “该《考核办法》的出台,将引起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对地方税收工作的进一步重视与关注。”济宁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办法》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的税收协助义务和责任,将使各部门之间的机制、关系更加协调,从而进一步加强对税源的管理,也将有效防止地方税收的流失。

  据了解,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税收协助义务和责任,济宁市政府将《考核办法》的起草工作列入了2011年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安排由济宁市地税局负责起草工作。济宁市地税局在总结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经验、吸取各方面意见后,形成《考核办法》会签稿,并征求了全市27个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经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正式签发并实施。

刘宝才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