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9 11:34:00
刘守善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济宁5月18日讯(记者 刘守善) 18日,今年济宁市城区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资格名单对外公示,114户无房家庭将住进新房,并采用抓阄的方式确定房屋楼层与房号。
此次公示的114户家庭为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其间未间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并没有住房的家庭,同时申请了实物配租。济宁市房管局通过入户调查、房屋登记档案查询等方式进行了严格调查与核对,并会同该市总工会、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了审查,通过审查,确定了114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并于18日起面向社会公示。记者从此次公示的资格名单中看到,大部分家庭的救助类别为“低保、特困”,部分为低收入家庭,多数均存在病残情况。据介绍,济宁城区具备廉租房配租条件的保障房小区为润景园、鸿瑞、鑫源小区,此次114户家庭将从这3个小区中选择,以抓阄的方式确定房屋楼层与房号。
据了解,申请廉租房家庭应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5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187元,家庭财产总额低于50934元,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条件。另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等可优先配租廉租住房。申请人应提交个人申请书、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无房证明材料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机构依据房源情况,确定配租对象并予以公告,配租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济宁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方式选定配租住房。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