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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明兴
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等部门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大病保险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济南多家三甲医院医保办主任介绍,新政对大病患者的意义显而易见,但许多细节仍需进一步细化。
新政实行后自付比例 报销至少提高30%
“我也是下午刚从网上得知国家出台了大病医保新政,对于大病患者而言,这显然是一个好消息。”济南东部一家三甲医院的医保办主任刘明表示。
由于主管医院的医保报销事宜,刘明对于当下医保问题很是了解。他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城乡居民三项基本医保覆盖率已经接近100%,但如果发生重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仍然比较重。“我举个例子,一位农村妇女患了癌症,在我们医院治疗费用加起来超过了20万。按照目前的政策,在三甲医院住院,除去新农合报销外,她自付部分得有10万元以上,即便大病救助经费按20%比例再给予补偿,还剩下8万元,这些钱对于农村家庭而言负担还是很重。而新政规定,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报销5万元以上。”刘明算了一笔账,新政实行后我省大病患者的自付报销比例至少提高30%。
“我觉得很重要的一个意义是,新政突破了以前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的限制,比如山东省的补偿封顶线是8万元,济南市是12万元。也就是说,无论住院费用是40万,还是50万,报销的总数不能超过封顶线。”刘明说,突破封顶线后对花费巨大的重病患者的意义显而易见。
大病的范畴等具体细则 还要进一步明确
然而,省城另一位三甲医院医保办的主任却不像刘明这么乐观,他说新政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落实。比如,大病具体指哪些病种?大病的范畴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前各个省对大病的定义和范围不尽相同,下一步要使大病的定义更加清晰。“政策是好政策,但如果大病包含的病种太少,那么这个新政策的意义就会大大减弱。”该医保办主任说。
报销范围是刘明较为担心的地方。新政称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需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很多大病用的药不在医保清单里,这里的基本治疗所必须项目也没有明确,如果所用的药不列入报销范围呢?政策的效用会打折扣。”刘明担心地说。
“目前来看,国家出台的只是个指导意见,还需要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刘明表示,由于各地的实际筹资水平和医保能力不同,如果配套措施做不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很可能会打折扣。而且,大病保险不能完全确保每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因病致贫,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用者,还有可能面临困境。
(文中刘明为化名)
◎相关新闻
我省目前大病救助经费 按20%比例给予补偿
对于大病患者的治疗费用问题,我省和济南市早就出台了政策进行关注。
2011年山东省卫生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纳入试点范围,新农合补偿后,争取大病救助经费按20%比例再给予补偿。2012年山东省卫生工作会议提出,我省将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从政府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大病补充医保基金,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用于参合农民大病保障,更加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济南市则在2012年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在重型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的基础上,将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3个病种纳入大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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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新政核心
六部委公布的大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规定,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只要参加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一旦患上了大病,除去原有的基本医保报销外,还将享受个人自付部分至少50%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