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规定看车费每月7块钱 荣泰小区南区私自涨到20元
2012-07-18 09:01:00
作者:
张爰杰
来源:
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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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猛增 不按规定收费 电动车停放
[提要]
近段时间,天桥区荣泰小区南区自行车电动车停放收费问题让小区居民很迷糊,之前一个月交7块钱,4月份换物业后每个月猛增到30元,在物价部门干预下,停放费降到每个月20元。
生活日报7月17日讯(记者 张爰杰)近段时间,天桥区荣泰小区南区自行车电动车停放收费问题让小区居民很迷糊,之前一个月交7块钱,4月份换物业后每个月猛增到30元,在物价部门干预下,停放费降到每个月20元。到底该缴多少钱,怎么说改就改?记者采访了解到,物价部门对小区自行车电动车停放费用有相关规定,小区物业不按规定收费也有自己的苦楚。
17日中午记者来到荣泰小区南区,一进小区西门不远,就是自行车电动车地下停放处,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在看管着入口。记者顺着小区走了一圈,发现几乎所有8幢楼下都停放着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居民刘先生说,他自己从来没往停车处停放自行车等,但是他对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收费有所耳闻。“以前是一个月7块钱,后来改成一个月30块钱,再后来是25块钱,后来又听说是20块钱,我也搞不清到底是多少钱。”而经常往停车处停车的孙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停放费是电动车每个月20块钱,自行车每个月10块钱,“最近已经变了好几次了,谁知道以后还会怎么变化?”孙女士说。
随后记者来到物业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收费标准是自行车每个月每辆10元,电动车每个月每辆20元,凡是缴费的业主,物业会发放一个出入牌证。不缴费的也可以在停车处停放,但是物业不负责看管,一旦丢失物业不予负责。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年第168号)的附件《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常住户的自行车、电动车看管收费标准是每个月每辆7元。荣泰小区物业的收费标准显然超过了物价部门的规定。
“为了保证小区居民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安全,物业安排两个人在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处,白天晚上轮班倒,晚上11点关闭车棚,早晨5点开门,如果关门期间业主需要骑车,我们会随时为业主开门。两个看车人每个月1500元工资,两个人每月工资就3000元。如果完全按照物价标准收取,停放在车棚里最多有100辆自行车电动车,每月才700元看管费,工资都不够发的。即使现在里面停的全都是电动车,每个月看管费也不过2000元,也不够发工资的。”物业一位负责人说,“现在我们初步打算从8月份开始,把看管停车处的两个工作人员调回物业值班室,不再在停车处提供看车服务,不过还没最终决定,还要看业主的缴费情况。”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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