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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醉驾:实刑取代缓刑大势所趋

2012-05-29 10:10:00     作者: 韩磊    来源: 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醉驾入刑 细化操作
[提要] 近日,我市法院对8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做出了判处拘役3个月的刑罚,再次引起人们对醉驾入刑的关注。对此有关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认为,实刑取代缓刑或成大势所趋。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韩磊)近日,我市法院对8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做出了判处拘役3个月的刑罚,再次引起人们对醉驾入刑的关注。对此有关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认为,实刑取代缓刑或成大势所趋。记者昨日从公安部门获悉,我市前4个月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事件151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3.86%;共查处醉酒驾驶案件61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5.71%。
    各地醉驾判罚“宽严”不一
    近期,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是该判处实刑还是缓刑的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也出现了很多争论。相关专家表示,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其原因,主要是醉驾入刑之初,各地法院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量刑标准的理解不统一,导致了对醉驾判罚的“宽严”不一,出现了个别法院适用缓刑过多的情况。
然而,在醉驾入刑实施一年之后,各地应该对醉驾是否入刑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专家表示,醉酒驾驶是一种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很大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上已经把它定为轻罪,刑罚很轻,如果再界定不清,大量适用缓刑或者免刑,将会极大地削弱刑法的威慑力,影响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对醉驾案件的判罚应当慎用缓刑,更要慎用免刑,否则叫好声一片的醉驾入刑难免最终沦为形式,而法律的尊严也将遭到亵渎。
    醉驾人数不降反升需深思
    记者采访获悉,今年我市前4个月查处醉酒驾驶案件61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5.71%。专家就此表示,查处涉酒驾驶人数的上升固然与交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科技含量有关,但通过一年的酒驾整治行动,涉酒驾驶人数不降反升值得警惕和思考。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涉酒驾驶人数不降反升的情况显示出法律威慑力不够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是预防和减少涉酒驾驶案件的有效途径。
    自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全市法院危险驾驶罪判决生效案件462件,462名被告人全部“入刑”。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必定会提高对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威慑力,对于进一步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意义深远。据了解,“醉驾入刑”实施一年以来,不同地区对醉驾案件的量刑存在明显差异:北京在判决醉驾案件中实刑率达到 99%,广东、安徽、重庆适用缓刑比例超过40%,部分地方法院判决缓刑的比例高达73%。
据悉,最高法目前正在调研醉驾案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专家认为,出台司法解释可以细化操作规范,从根本上纠正各地法院量刑不一的问题。在实刑取代缓刑已成趋势的现实下,随着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酒驾违法犯罪行为应该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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