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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在全市率先启动渣土专项整治

2012-04-06 09:27:00    作者:陈加宝 井迎春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零容忍 渣土处置
[提要] 自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历下区坚持对违章违规建筑渣土行为“零容忍”,实现建筑渣土处置过程“零污染”,确保建筑渣土工地监管率、车辆密闭率、保洁率要达到100%,规范处置率达到99.1%以上
    本报4月5日讯(记者 陈加宝 通讯员井迎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日前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敲定迎“十艺节”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市城管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渣土专项整治率先在历下区拉开大幕。自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历下区坚持对违章违规建筑渣土行为“零容忍”,实现建筑渣土处置过程“零污染”,确保建筑渣土工地监管率、车辆密闭率、保洁率要达到100%,规范处置率达到99.1%以上,全面提升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群众满意率,提高渣土整治精细化水平。
    率先行动 高标准开展渣土整治
    天气转暖,开工工地逐渐增多,渣土监管压力增大。历下区渣土整治办公室制定《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对全区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处置建筑渣土的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河道清挖工程等,以全运会标准甚至高于全运会标准开展渣土专项整治。
    为保障落实,历下区确定区长为建筑渣土整治第一责任人,分管区长为直接责任人,城管局局长、所在办事处主任为监管责任人,构建“区、街、居(村)”三级管理模式,定人、定岗、定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建筑渣土处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全时段在岗。
    源头发力 整改不力逐出市场
    历下区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强化渣土管理,对于“四不开工”落实不到位的坚决停工整顿;对“四不出门”不达标的实行“重点监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停工整顿;拒不整改的,提请相关部门将施工单位驱逐出济南市建设市场。规模以上建筑渣土处置工地,必须安装使用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系统,渣土处置运输阶段必须保证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全时段正常开启和使用,否则一律停工整顿。利用电子监控信息和数字化平台做好辖区工地、运输车辆的日常讲评和考核,对工地出入口的运输车辆实行实时监控。
    途中盯守 不达标辞退盯靠人员
    为强化途中盯守,历下区将日常检查人员分为白班组、中班组、夜班组和机动队。中班组巡查运输渣土车辆是否有不按时限运输的,重点是旅游路和奥体周边运输车辆不按时限运输和渣土车野蛮行驶的现象,严查无牌、套牌及牌照不清,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和渣土乱倒、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夜班组对重要路段、区域特别是龙洞村原地、中井村、浆水泉公园附近加强巡查,查处乱到渣土现象。白班组巡查在建工程水泥罐车、送料车带泥上路、撒漏的问题和装修工地的渣土处置情况,对前一天处置建筑渣土不达标的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严重的给予停工10天的处罚。对于不达标的工地,盯靠人员予以辞退。机动队负责群众举报、突发事件处理,对盯靠人员进行不定期考核,如发现脱岗现象,予以辞退。
    严查严管 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历下区将充分利用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和公安部门对违章车辆的抓拍、录像系统,解决车辆装载过量、带泥上路、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取证难问题。坚持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对运输单位和车辆检查建筑渣土运输驾驶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证书,渣土车驾驶员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渣土运输。落实举报有奖、快速处置、倒查追究和红牌停工制度,对于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市建筑渣土专项整治指挥部将给予50至200元奖励,抓获乱倒渣土行为的给予3000元重奖。渣土运输车辆单车扣分累计达到10分、20分、30分的分别给予短信提醒、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1个月并暂扣城建牌的处罚;对闯红灯、两次限期整改和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取消建筑渣土运输资格。
    责任到人 提高群众满意率
    历下区渣土处置将努力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到达、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复,提升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群众满意率。
整治活动期间,历下区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交警部门,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机动检查,重点查处超载、无资质证、无准运证等违章渣土运输车辆。同时,严格落实“三讲评、一调度”制度,对整治措施不力、工作不主动、整治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工作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处置建筑渣土不规范的工地“三方”负责人及时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危害,责令写出书面整改报告,限时整改;整改报告未兑现的给予停工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将联合媒体给予曝光。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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