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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路客运车辆违法市民举报有奖

2011-12-13 08:03:00    作者:殷宝龙   来源:生活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路客运 举报人 违法车辆 公安交通 驾驶 超员 车型 号牌 超速 报废标准
[提要] 日前,济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鼓励市民提供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线索,对查证属实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先并未掌握的,依法查处后,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举报方式:拨打122报警电话或济南交警支队举报电话0531-88958783;来信可寄到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邮编250014)。
  日前,济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鼓励市民提供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线索,对查证属实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先并未掌握的,依法查处后,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
  举报内容主要包括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饮酒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公路客运车辆上路等违法行为。举报信息受理登记后,经过查证,反馈结果,最后兑现奖励。举报人可提供涉嫌违法车辆的位置、车型、号牌、违法状态、行驶路线及清晰有效的视听资料等。
  举报方式:拨打122报警电话或济南交警支队举报电话0531-88958783;来信可寄到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邮编250014)。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举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骗取、冒领奖金,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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