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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申通快递”丢万元货物只赔500元

2011-11-02 07:52:00    作者:赵晓莉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申通快递公司 货物价值 崇左市 赔偿数额 党报热线
[提要] 给了快递公司钱,快递公司却不见了货物,总共损失了一万多元,王先生在生气之余,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他的损失,但快递公司却说,只会赔500元。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赵晓莉 实习生 吴英兰)给了快递公司钱,快递公司却不见了货物,总共损失了一万多元,王先生在生气之余,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他的损失,但快递公司却说,只会赔500元。今天,市民王先生告诉党报热线记者,自己在济南申通快递公司邮寄了物品,数日后物品不但没有被送到目的地,还丢失了,申通公司告知王先生,会按照快递费用的5倍来给予赔偿。王先生认为,货物是快递的时候遗失的,申通快递公司应该全额赔偿。

  10月5日,王先生在历城区102国道南侧的济南申通快递公司邮寄了一批服装,这批服装被邮往广西崇左市,价值1万多元。10月12日,他致电申通公司,询问货物到了哪里,申通快递工作人员说,已经到达崇左市,最多两天就送到目的地。10月15日,王先生接到申通公司电话,告知他,由于广西崇左市的申通分公司业绩不好被撤回,无法将他的货物送往目的地。电话中,工作人员承诺会将该货物送回到王先生手中。“大概又过了五六天,申通快递公司告诉我,货物在派送过程中丢失,将赔偿给我5倍的快递运费,”王先生告诉记者,“货物丢失后,在商讨谁该为我的货物负责时,济南分公司与杭州总部的负责人来回推诿。最后,济南申通公司告诉我,会按照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我300元钱,另外再给我加200元钱的赔偿,总共是500元。”

  王先生说:“我的货物价值1万多元,难道赔偿时不应该衡量货物的自身价值吗?”面对这样的赔偿结果,王先生表示不同意。他认为,申通快递公司至少应该与他积极协商赔偿事宜,态度诚恳一些。

  济南申通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西崇左市申通分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暂时被撤回,所以有些货物无法被送往目的地。货物在派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丢失的情况。对于王先生这种情况,他们已经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也就是快递费用的5倍给予赔偿,并且在这基础上又多赔偿了200元钱。因为王先生在邮递货物时并没有对快递货物保价,公司只能按照普通快件进行处理。“这500元钱已经是最高赔偿金额,不可能再改变。如果王先生不同意,他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部门对我们进行起诉。”

  到目前为止,对于赔偿结果双方还没有达成协议,申通公司承诺赔偿的500元钱也还没有送到王先生手中。济南申通快递公司张先生表示,“如果王先生同意赔偿数额,只要给一个账号,我们会立即将赔偿金额给他打过去。”

  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并没有明确规定,快递公司在派送过程中丢失物品,应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赔偿,目前只是按照该行业自己的规定进行赔偿。市民在邮递货物时,如果货物比较贵重,最好选择办理保价,或者可以通过为其购买保险来规避货物丢失的风险。“现在消费者缺少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出现了货物丢失的情况,只能是消费者处于弱势。”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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