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规定市内公积金月缴存额 最低55元
2011-07-07 07:24:00 作者:崔荣杰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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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资基数 住房公积金 最低
[提要]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从7月1日开始施行,新办法中首次设立了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通知规定,2011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为110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为950元。
生活日报7月6日讯(记者 崔荣杰)《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从7月1日开始施行,新办法中首次设立了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济南市内五区和高新区为1100元,济南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月均工资的5%至12%,也就是说市内五区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为55元。
日前,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确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等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新办法施行,因管理办法新增加了个别条款,因此就确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等几个问题办理程序发出相关通知。通知中对于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进行了确定,这在济南尚属首次。
通知规定,2011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为110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为950元。执行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以前济南市的公积金缴存只设置了上限,这次新办法设置最低缴存工资基数,是为了维护职工的权益,防止个别企业按照自己的标准调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介绍说。
根据济南市新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月均工资的5%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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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缴存工资基数是多少?
按照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期发布的通知,2011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2757元。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按12757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超过12757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各单位据此计算2011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按照职工和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各12%的规定,2011年度职工最高月缴存额为1530.84元,单位为1530.84元。执行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记者 崔荣杰)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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