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将获免费护理6月起可提出申请
2011-06-02 07:30:00 作者:牛远飞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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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护理人员 康复训练 居家护理 肢体残疾人 法定监护人
[提要]
5月25日,济南市残疾人居家护理人员培训班开班。护理人员为残疾人提供的居家护理内容,主要是指导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正确使用康复训练器材和辅助器具,陪同就医、指导用药、卫生保健、宣传疾病预防和康复训练知识,开展精神慰藉(主要是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咨询,进行心理疏导)等。
□记者 牛远飞 通讯员 刘素玉 报道
本报讯 5月25日,济南市残疾人居家护理人员培训班开班。培训结束后,济南市2600余名生活特别困难、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足不出户就可免费获得康复护理服务。护理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承担。
记者从济南市残联康复处获悉,享受免费居家护理的残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6周岁且具备济南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享受生活保障且生活明显不能自理,表现为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长期照料;残疾人本人有法定监护人,精神残疾人必须在病情稳定期。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6月份就可以由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残联和县(市)区残联、财政局审批后,将本辖区护理对象报市残联审批、备案。根据规定,贫困重度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承担,市残联每半年拨付一次。
购买服务采取服务券的形式发放。服务券由济南市残联统一印制,面额为10元,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发放到残疾人手中。每月护理人员上门为护理对象服务两次,每次一小时。如果对护理服务满意,则护理对象每次支付给护理人员一张服务券。护理人员为残疾人提供的居家护理内容,主要是指导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正确使用康复训练器材和辅助器具,陪同就医、指导用药、卫生保健、宣传疾病预防和康复训练知识,开展精神慰藉(主要是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咨询,进行心理疏导)等。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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