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济南

济南新增7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

2007-06-26 09:46:00    作者:记 者 杨飞越   来源:SRC-5353  

  从7月1日起,济南市将新增7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25日,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七大新增病种的鉴定标准和费用支付范围。按照规定,七大门诊规定病种符合鉴定标准及支付范围的,其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新增的七大门诊规定病种及其费用支付范围分别为: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促进骨髓造血药、造血生长因子、免疫抑制剂、免疫功能调节剂、抗感染药、止血药、抗纤溶药、维生素类药。支持治疗、化疗、替代疗法(限血友病特殊适应症)、对症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原发性):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
  结石病(泌尿系、消化系):解痉止痛药、抗感染药、溶石药、排石药、中药辨证治疗;碎石治疗(限泌尿系结石);并发症对症处理。
  重症肌无力:抗胆碱酯酶药、免疫抑制剂、免疫功能调节剂、血浆置换、中药辨证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
  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对症药物治疗、中药辨证治疗;病因治疗;门诊手术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
  消化系统疾病(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与抗HP相关抗生素药、H2受体阻滞剂、质子泵阻滞剂、抗酸剂、黏膜保护剂、促胃肠动力药、中药辨证治疗;并发症对症处理。
  椎间盘突出症: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药、神经营养药、激素类药、脱水剂、抗骨质疏松药(限50岁以上病人使用)、中药辨证治疗;封闭治疗、相关物理疗法。
  门诊规定病种是指由政府确定,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其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的大病、慢性疾病。目前济南市门诊规定病种大类达到35种,规范病种达到51种。按照此前公布的消息,济南市2007医疗年度(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7万元,医疗保险最高支付待遇达到27.7万元,支付数额为全省最高。
侯海花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