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3 14:57:00 我要评论
张歆然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菏泽3月22日讯(记者 张歆然) 3月21日,菏泽出台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区域自主创新高地的意见》,多项措施扶持科技企业发展、引进科技型、创新型人才。今后三年内,用于科技创新的投入市级财政不少于1亿元,各县区财政不少于3000万元。
《意见》要求,2012年各级政府科技经费投入占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1%以上,并按年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比例增加。今后三年内,用于科技创新的投入市级财政不少于1亿元,各县区财政不少于3000万元,重点支持促进“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发展的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转化。2016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达到55%。
菏泽开发区将建设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填补菏泽没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空白。并鼓励县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市级验收后,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100万元后补助经费。
鼓励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进行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研发和创业基地。重点支持企业建设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煤化工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省级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奖励20万元。
菏泽每年还将引进20名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领军型创新人才,对企业引进的技术带头人,政府(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经费;对企业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政府每年每人给予2万元的生活补贴。
将鼓励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进行招商或创业,对科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获得省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意见》还要求,要加快民生科技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建设10个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争取2个列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水平。支持开发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每年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5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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