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菏泽

粮食收购管理办法陷入“青黄不接”

2011-07-29 17:21:00    作者:王保珠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26日,记者从菏泽市粮食局获悉,自4月20日停办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后,国家粮食局有望在近期出台新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本报菏泽7月28日讯(见习记者 王保珠) 26日,记者从菏泽市粮食局获悉,自4月20日停办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后,国家粮食局有望在近期出台新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有部分企业来咨询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事情,但是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文件下来。目前是青黄不接。”市粮食局调控科于科长说。

    据了解,今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七个部委联合下文,自2004年开始实施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被废除,但新的管理办法一直没有出台。

    “如果企业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损失就大了。”菏泽一粮食收购企业负责人说,营业执照年检时必须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

    “因国家政策造成粮食企业没有办法更新许可证或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我们都承认他们合法有效,等新办法出台后,再予以办理。”于科长说,另外粮食企业可以申请工商部门延期进行年审,以免造成损失。

    据介绍,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近期有望出台。

解西伟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