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4 15:01:00 我要评论
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张春菊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张春菊) “最后一天亏本甩卖”,结果“甩”了半个月还在“甩”。22日,德城区工商局德城分局依法取缔了一个“天天亏本甩卖”的摊点。
22日上午,有消费者举报称,在解放南路有一个推销T恤的帐篷摊点,每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打着“最后一天亏本大甩卖”幌子,可“甩”了半个月了还在“甩”。
德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摊点20多平方米的帐篷里摆放了大量的“吉普”、“鳄鱼”、“皮尔卡丹”等品牌的T恤,两个大音响正吆喝“我们要走了,我们在贵地只有最后一天了,产品全部大降价、大清仓,原价200元-300元的“名牌”T恤,全场只要65元,50元,最后一次机会……”
是不是真的甩卖呢?随后,工商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了10余张宣传磁带,竟都是不同版本的促销带。有的磁带录制的是“最后三天甩卖”、有的录制的是“最后两天甩卖”,有的是“最后一天甩卖”。老板说,这是为了造成市民购买的心理紧迫感,而实行的促销手段。
工商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这类天天都是“最后×天”的经营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属违法行为。随后,工作人员将该摊点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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