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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活动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2011-06-15 16:22:00    作者: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郑春笋 李占军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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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14日,记者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促进积案化解,到本月底,全市法院系统将力争集中清理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郑春笋 李占军) 14日,记者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促进积案化解,到本月底,全市法院系统将力争集中清理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此次专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范围分两类,一类是2009年9月30日以前立案,至2011年3月31日尚未审理完毕的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另一类是2009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14日止所立案件,至2011年3月31日尚未审理完毕的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 

    超过十八个月未审理完毕的案件,要明确审理方案,加大审理力度;对超过三年未审理完毕的案件,要力争于6月30日前清理完毕,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的,应如实上报情况和原因。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数量进行认真的摸底调查,确保数据准确。同时建立管理和督促台账,对长期未结的案件逐件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并逐件调研分析积案形成的原因和实现结案存在的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和措施,清理好“骨头案”、“钉子案”。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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