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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主"苦了科琳案投资人 赢官司难追本金

2012-07-04 07:07:00     作者: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投资人 科琳 老宋 郑琳 美梦
[提要] 听说被查封的房产已出租,7月2日上午,几十名投资人聚集在历东大厦二楼大厅。本报记者 娄士强  2006年6月,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取高额利息等手段,面向社会吸收5100万公众存款。

  ◥听说被查封的房产已出租,7月2日上午,几十名投资人聚集在历东大厦二楼大厅。     本报记者 娄士强 摄

本报记者 娄士强
  2006年6月,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取高额利息等手段,面向社会吸收5100万公众存款。2012年4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南科琳公司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判决,冻结科琳公司的土地或房产进行拍卖,按实际损失数额发还投资人。然而几百名投资人担忧,投资损失依然存在无法弥补的可能。
  投资发财 美梦破灭
  事情追溯到2006年,林先生找到老宋,提供了一个赚钱的好机会:给一个名为科琳的生物制品公司投资,每个月10%的红利,两个月结算一次红利,为期两年,总的红利就是240%。
  林先生曾经在某厅级单位做过领导,在老宋眼里是有身份的,人也很实在,加上回报又这么诱人,老宋心动了,把苦苦积攒的三十万元投了进去,还签了协议。名义上这钱是向科琳公司购买海参,实际上从来就没见过海参。
  很快老宋发现,同时投资的还有五百多人,很多人都没有拿红利,而是把红利加入本金,向科琳公司投资。老宋一想,这样的话,两年后的收益将远不止240%,思考之后,老宋也选择了这种做法。
  2007年10月,济正公司老板龚印文逃亡国外,引发了民间借贷资本市场的恐慌。这时,几百名科琳公司的投资者也担忧自己的投资安全,纷纷找到科琳公司老板郑琳,索要应得的红利。这时老宋和其他投资人才发现,郑琳在历东大厦购买了三套商务房,在高新区盘下一块54亩的土地,已经没有钱了。
  经过一番协商,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把海参购买单改成借条,之前所说的红利全部取消,只计算借款利息,一年后本息还清。就在协商的过程中,几百名投资人开始形成多个小团体。
上诉撤诉 一波三折
  2008年下半年,约定的期限还没到,9名投资人率先将科琳公司告上法庭,提出偿还债务的请求。历下区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通过拍卖房产偿还债务。拍卖在2009年上半年进行,科琳公司的两套商务房卖给了一位姓胡的市民。听到这个消息,更多的人沉不住气了,又有八十多名投资人以科琳公司资产清算为由,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没学过法律,但老宋也是知道的,还钱也要有个先来后到,于是不少还未起诉的投资人都开始想办法阻止拍卖的进行。科琳公司老板郑琳也不愿房子被拍卖,她希望投资人帮帮自己,东山再起之后如数还钱。同时,很多投资人都怕闹成了刑事案件,最终得到个“判了不罚”的结果,他们希望那八十多名投资人也一起撤销上诉。
  在老宋的记忆中,多数投资人都“团结”在郑琳身边,一边为科琳招商引资,一边向有关部门反映拍卖违规,同时还想办法撤销起诉。“斗争”取得了成果,历下区法院取消了民事调解,多数投资者同意撤销起诉。同时,省高院作出裁定中止拍卖,并把执行权移交给济南市铁路运输法院。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举报引起有关部门注意,案件从民事转为刑事,交由历下区公安分局办理,曾经拍卖的房产全部被冻结。案件很快被侦破,2010年7月,郑琳为首的四名集资发起人相继被逮捕,并在2011年底被历下区法院依法判处年数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同时判定,历下公安分局将冻结的土地或房产,部分或者全部拍卖后所得连同扣押的款项的总和,按实际损失数额发还各投资人。判决书上显示,郑琳曾经给一部分投资人还了钱,但和老宋一样的投资人还有几百人,总投资金额2100多万。
看到希望 又生变故
  一名集资发起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4月二审开庭,终审结果维持原判。此时老宋和投资人才松了一口气,大家开始商议拍卖郑女士三套商务房的事情了。5月底的一天,几名投资人代表来到历东大厦,却发现被查封的房子已经租给了一家培训机构。
  一位工作人员向老宋出示了租房合同,签署合同的“房东”是一家环保公司的芦先生。7月2日上午,几十名情绪比较激动的投资人在历东大厦二楼的大厅集合,几名代表在培训机构的一间办公室里见到了芦先生。
  芦先生有备而来,带着不少材料的复印件,包括2009年那次拍卖的确认书、发票和一张“纠纷款”收据,另外还有省高院的执行裁定书,以及铁路运输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将郑琳历东大厦的201室和203室过户给当年拍卖中的买受人胡先生,也就是芦先生的叔叔。
  看到芦先生的材料,老宋有些傻眼,如果201室和203室已经易主,单单拍卖历下公安分局查封的202室远远无法弥补投资人的损失,苦等了五年很可能又是一场空。
  当然,老宋还心存一丝希望,因为芦先生始终没有出示房产证,房管局查询的结果也显示,三套房子仍然都在郑琳名下。
有关部门仍在协调
  原来,接到省高院的执行裁定后,最先起诉的9人拿着历下法院曾经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向铁路运输法院申请执行拍卖,铁路运输法院裁定房管局为胡先生办理过户(这些房产当时已被历下警方查封)。房管局核实后发现,原来的民事调解已经撤销,就没有办理。胡先生则凭借铁路运输法院的裁决,认为房子已经是自己的了,把房子租出去的行为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令老宋和投资人纠结的是,既不能让胡先生占有房子,也不便进行新的拍卖。如果重新拍卖,依照优先原则可以把房子卖给胡先生,但1050万元的成交价太低了;如果房子以更合理的价格卖给了其他人,胡先生当年付给拍卖行的35万佣金应该谁来赔呢?
  即便如此,事情仍然存在难点,郑琳曾在一家商业银行将房子抵押了700万贷款。在老宋看来,最坏的情况是银行承认胡先生的拍卖出价,房子归胡先生,那么,1050万房款中的700万归银行,所有的投资人就只能得到剩下的300多万。即便是卖掉另外的一套房和高新区的土地,仍旧无法弥补损失。
  令老宋感到欣慰的是,事情的脉络已经清晰,历下区公安局正在积极协调相关的几个部门,事情最终会有解决的办法。
  非法集资并没有带来想象中的巨额财富,反而是长达几年至今也没有解决的麻烦。曾经和老宋一起怀揣发财“美梦”的人,想到这些,一个“悔”字恐怕难以形容他们的心情。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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